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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、技术及配备件证明》申报资料


发布时间:2002-10-28 10:12:00  来源:技术发展处

 

一、申请进口更新设备、技术及配备件报告;

二、进口更新设备、技术及配备件清单;

清单样式如下:

序号

商品编号

设备名称

规格型号

品牌

技术指标

单价

数量

金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1.应统计进口设备的用汇总额(以万美元为单位结算);

    2.同一设备名称,但不同规格型号的设备要分列。

三、企业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证明(以万元人民币结算);

注:自有资金指:企业储备金+发展基金+当年折旧+税后利润

(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)

四、《先进技术企业证书》或《产品出口企业确认文件》的复印件。

注:1.上述一、二、三所指材料一律用公司公文信笺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;

2.上述二、四所指材料需一式五份;

3.企业在申报前应自行对所进口设备逐一审核,属于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的范围内的设备,应与剔除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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